出差补贴标准因地区和职务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关键点的总结:
住宿费标准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70元。
特殊地区(如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每人每天90元。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70元,特殊地区每人每天90元。
市级单位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50元,特殊地区每人每天60元。
市级单位局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40元,特殊地区每人每天50元。
伙食补助费标准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20元。
特殊地区:每人每天30元。
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一般地区每人每天20元,特殊地区每人每天30元。
市内交通费标准
一般情况下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其他补助
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
差旅费包干使用
西藏、新疆、青海:每人每天120元包干使用。
其他省份: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差旅费报销
出差人员要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住宿费根据职务级别、出差城市及出差季节不同,凭住宿费票据在限额内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自理,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这些标准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具体实施可能会因企业规模、地区差异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出差前查阅所在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以获取最准确的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