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建立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 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是在手工业生产小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供销合作社通过供应原料、推销产品或加工订货,把个体手工业者或家庭手工业者组织为生产小组。这些小组联合发展为供销生产合作社后,生产资料仍归社员个人所有,生产活动由社员个人或生产小组自主进行,但供销生产合作社是生产小组进行生产活动的领导管理机构。随着供销业务的逐步扩大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发展,一些供销生产合作社在社员自愿的前提下,实行一部分生产工具折价归社,劳动报酬逐步实行按劳分配,最终可能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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