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原理(Taylor's Principle) 有两个不同的含义,分别应用于经济学和教育学领域:
经济学中的泰勒原理
由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Frederick Winslow Taylor)于1928年提出。
主要基于马歇尔的边际变量概念,表达了市场经济中效率和最优决策的关系。
核心内容为:“当名义利率等于实际利率加预期通货膨胀率时,实际产出量等于自然产出量”。
教育学中的泰勒原理
由美国著名教育家、心理学家、课程理论专家拉尔夫·泰勒(Ralph Tyler)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
构成了著名的“泰勒原理”或“目标模式”。
主要内容:
确定教育目标:课程开发的出发点和归宿,应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社会的需求以及学科本身的特点。
选择学习经验:课程开发应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选择多样化的学习经验。
组织学习经验:注重学习经验的组织结构,确保学习过程的连贯性和逻辑性。
评价学习结果: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这两个领域的泰勒原理虽然都称为“泰勒原理”,但它们的提出者、应用领域和具体内容有显著的不同。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