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时间:2025-03-08 09:53:45 网络游戏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目的和依据

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

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管理权限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法定权限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协作配合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监察机关应互相支持,协作配合。

监督检查对象

国务院所属行政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构。

事业单位。

监督检查事项

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地方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明确监督检查的原则、对象、事项和程序,强化对机构编制纪律的遵守,防止和纠正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