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员预征是指对当年报名的适龄青年,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预先审查,符合条件的,转到武装部门征兵处进行核实,并按程序进行征兵的过程。具体流程包括:
预先审查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报名的适龄青年进行预先审查,筛选出符合征兵条件的青年。核实与登记:
通过预先审查的青年将被转到武装部门征兵处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体格检查与政治联审:
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通知大学生本人具体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大学生需携带相关证件参加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同时,公安、教育等部门会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预征对象:
预征对象是经过兵役登记,并进行过初审和身体目测,各方面条件都较好、符合上一年度征集新兵的基本条件的应征公民,是征兵优先挑选的对象。
其他信息:
核实过程一般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具体时间看当地征兵办的安排。
通过兵员预征程序,可以确保征兵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征兵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