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物业面积和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
注册资金
需要具备规定的注册资金,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而新申请的企业最低注册资金为50万元人民币,也有说法认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和章程
必须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管理机构和人员
需要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包括一定数量的持有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办公场所和设施
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这些场所必须是办公性质的。
其他法定条件
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的管理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等。
资质认证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的不同,需要满足不同的资质认证要求。例如,一级资质需要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管理物业规模在50万平米以上,并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
综上所述,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的条件较为严格,涉及物业面积、注册资金、公司名称和章程、管理机构和人员、办公场所和设施、其他法定条件以及资质认证等多个方面。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主管部门,以确保满足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