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排烟开窗面积规范如下: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间的前室
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
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
每5层内开启外窗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平方米。
长度不超过60米的内走道
可开启的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需要排烟的房间
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净空高度小于12米的中庭
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不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
进风口开口有效面积应≥1平方米,进风道断面≥2平方米,排烟口开口有效面积应≥4平方米,排烟竖井断面≥6平方米。
不靠外墙的合用前室
进风口开口有效面积应≥1.5平方米,进风道断面≥3平方米,排烟口开口有效面积应≥6平方米,排烟竖井断面≥9平方米。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米的场所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该房间室内地面面积的5%。
走道或回廊
设置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走道或回廊建筑面积的2%。
中庭
可开启天窗或高窗的面积不应小于中庭面积的5%。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时能够通过自然排烟系统有效地排除烟气,从而减少火灾的危害和损失。在实际设计中,还需综合考虑建筑物的使用类型、人员密度、烟气产生量等因素,以确保自然排烟窗的面积能够满足防火排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