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的程序如下:
符合资格
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中国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向所在单位民盟的基层组织递交入盟申请书及个人简历。若所在单位无民盟基层组织,可向所在地盟的地方组织提出,并通过114电话查询联系方式。
考察与讨论
对符合发展条件的申请人,基层组织将指派专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之后,基层组织会讨论并通过该申请。
上报审核
通过基层组织考察和讨论的申请人,需填写入盟申请表,并由两名盟员作为入盟介绍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基层组织公章。然后,按程序呈报所属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委员会审核、批准。
批准与通知
地市级委员会如同意该申请,则在申请表上加盖组织公章并注明批准日期,同时给本人发入盟通知并通知所在基层盟组织和工作单位。该同志即正式成为民盟盟员。
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入盟前,应仔细阅读民盟章程,了解其政治主张和组织要求,以确保符合加入条件。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与当地民盟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