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并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成员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以及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初步评审
检查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投标文件是否基本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如果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规定或投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反映,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详细评审
在初步评审基础上,对基本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定和比较。
具体的评标方法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评标价高低评定出各投标的排列次序。
澄清说明或补正
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需要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写并上报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包括招标通告刊登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开标日期、投标商名单、投标报价及调整后的价格(包括重大计算错误的修改)、价格评比基础、评标的原则、标准和方法、授标建议等内容。
资格后审
如果在投标前没有进行资格预审,在评标后需要对最低评标价的投标商进行资格后审。
授标与合同签订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评标的完整程序,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