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全套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提交结婚申请:
军人需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交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领取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表:
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开具结婚介绍信:
学校或单位在善后办开具结婚介绍信,有效期通常为2个月。
拍摄照片:
准备2寸的彩色合影照片,共需3张。
提交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带上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提交的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结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军婚程序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政治机关或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