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程序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等。
如果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投标文件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且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分包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前期工作
投标单位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在省、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登记,具有良好业绩。
投标前期工作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是否适合投标。
标书制作与装订
标书制作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有一些招标文件最后都会给出模板格式,譬如: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法人身份证明等等。直接按照格式填写然后签字盖章就行。而有一些文件是没有格式的,譬如,服务方案,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主要业务需求,拟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的内容要满足全部的需求。
标书制作完成后,需要进行装订和密封。
遵守时间要求
投标人必须注意招标文件中的时间安排,包括标书购买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标时间、投标人的答疑截止时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等。
现场参与开标
相关人员要按时间要求签到,相关证件要齐全,遵守现场纪律,按要求唱标,听候安排,认真记录开标情况。
通过遵循以上程序要求,投标人能够确保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要求,提高中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