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书。申请书应明确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并提供相关的事实和证据。
法院审查
法院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法院可以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法院在收到申请书或补正材料后,应在五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
发出支付令
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条件,将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申请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债务人异议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有两种选择:15日内向债权人还债;或15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只要提出异议,督促程序终结,支付令失效。若法院发出支付令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同样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
强制执行
若债务人在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支付令在15日期满后自动生效,债权人可在支付令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
申请支付令的程序相对简便,主要步骤包括提交申请书、法院审查、发出支付令和债务人异议。整个程序旨在快速、便捷地解决金钱给付纠纷,节省双方的时间和精力。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