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需遵循以下程序:
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迁移人或迁入户户主需先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领取户口准迁证。
办理迁出登记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回到迁入地办理迁入登记
最后,携带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回到迁入地,办理迁入登记。
注意事项:
办理省内户口迁移时,迁移人只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即可办理户口迁出和迁入登记(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除外)。
迁户口需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包括户籍证明、迁移证等,需准备有效证件和迁移原因证明。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上述步骤逐步办理,以确保户口迁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