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总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签订监理合同
签订业主工程师及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监理机构设立
成立项目监理机构,委派总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人员的职务及岗位职责,配备监理设施和设备。
前期准备工作
熟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图会审。
分析研究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施工准备阶段
参与设计交底,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审查施工测量成果,进行现场周围环境的调查。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施工监理交底。
核查工程开工条件,核准工程开工。
施工过程监理
督促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图纸、规范、管理程序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
进行投资控制,审核预算,签发工程付款单,处理索赔。
进行进度控制,审定工程总进度计划,监督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
进行安全控制,审批重要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进行信息管理,督促承包商严格按规定图纸及工艺标准施工。
竣工验收阶段
组织竣工预验收,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施工资料。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督促承包单位提交工程保修书,向政府监督部门申办竣工备案手续。
监理总结
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整理合同文件、技术档案资料,准备向质量监督站备案。
这些程序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竣工的全过程,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标准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