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与受理
夫妻双方携带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与登记发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在正式立案前,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与立案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方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及其他证据材料,并提交给法院。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进行立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调解与审理
法院在立案后,会进行调解环节。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离婚调解书,该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
如果调解失败,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流程简单快捷,但需要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流程相对复杂,但法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