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奖励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表彰范围,制发评选标准
明确要表彰的支部范围。
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
推荐评选,确定对象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
各级党组织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考察审批
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机关和相关意见。
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作出表彰决定
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正式作出表彰决定,并公布表彰结果。
表彰与撤销
对获奖的党员或支部进行表彰,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如果得奖党员在公布期间遭到多数党员或群众的反对,或在得奖之后表现极差、严重违反党支部规章制度,或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可以撤销奖励。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支部奖励程序的透明性、公正性和激励效果,推动党员队伍的建设和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