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纳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地方提交低保申请。申请人需先了解当地的低保政策,明确低保标准、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若有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证明等特殊情况证明也需一并准备。
审核认定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村民委员会召开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农村低保经办机构汇总各村情况,对操作程序及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拟保障家庭、基本保障金额、特殊困难人员及增发补助金额。乡镇政府审核,召开农村低保审核小组会议进行审核审批,并作出审核审批决定。
签订协议
低保对象需要签订低保协议,约定低保标准、补助方式、补助期限等内容。
领取补助
低保对象按照约定的时间领取低保补助金,补助金可以用于日常生活、基本医疗等方面。
定期复查
低保对象需要定期进行复查,以确定是否仍然符合低保条件。
公示
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每年集中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乡镇,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被纳入低保对象名单,并享受相应的低保补助。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便加快审核过程。
定期复查有助于确保低保资格的持续符合,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低保金的发放通常通过银行进行,申请人需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