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的离婚程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具体的流程: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结婚证
有效身份证件
《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并领取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写民事诉状,并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诉状应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以及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立案
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辩
被告收到起诉状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审理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可能包括庭前调解和开庭审理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可以在线上完成
注意事项
在整个过程中,沟通至关重要,保持开放和理解的态度,尽量避免情绪驱动的决定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平定县离婚程序的主要步骤和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联系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