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它主要包括以下阶段:
立案: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侦查:
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审查起诉:
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
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执行:
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特别程序:
指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设立的特殊诉讼程序。
这些阶段共同构成了刑事诉讼的完整流程,旨在确保公正、公平地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