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减刑程序如下:
减刑建议的提出
由执行机关(通常是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减刑建议书应包括罪犯的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具体事实,并由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
人民法院的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审理过程中,法院需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齐备,包括减刑建议书、判决书、裁定书、罪犯表现的具体证明材料等。
减刑的裁定
法院在审理完毕后,应在1个月内作出减刑裁定。
对于复杂或特殊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减刑裁定应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及罪犯本人。
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减刑的程序细节
减刑的具体程序可能包括日常考核、监室推荐、集体研究、公示等步骤。
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并且减刑幅度可能更大。
以上是无期徒刑减刑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流程如此。如果有特殊情况或新的法律规定,应以最新的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