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时间:2025-01-28 19:41:59 手机游戏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是指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程序包括以下阶段:

起诉和受理

原告起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在立案后,进行案件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组成合议庭等。

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法庭笔录:书记员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为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