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现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原告起诉阶段
原告咨询、聘请律师或自行查询法律。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或申请延长答辩期。
开庭审理阶段
法庭核对原被告身份及相关信息。
法庭宣布当事人诉讼的权利义务及法庭纪律。
法官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宣读起诉状及诉讼请求。
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发表答辩意见。
双方提交并交换证据。
双方进行质证和辩论。
法官进行法庭调查,查明案件事实。
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
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调解失败则进入判决阶段。
判决阶段
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再次调解。
若调解不成,法院进行宣判,并出具判决书。
上诉阶段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案件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离婚登记程序(如选择协议离婚):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及离婚协议内容。
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并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进行相关告知和签名。
建议:
离婚案件涉及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全面的法律帮助。
在选择离婚方式时,需了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不同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