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立案的目的是确定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
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并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侦查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以收集证据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判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审判包括一审和二审,一审判决宣告后,如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抗诉,则该判决在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
执行
执行是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采取特殊的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是一个严谨、有序的过程,旨在确保司法公正,保障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