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签证审核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委托与受理程序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接受委托前,应向委托人出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委托人验证咨询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咨询企业业务受理人查验委托审核的工程结算是否具备审核条件,经查验具备条件的项目,受理人提请咨询企业负责人同意受理。
委托方与咨询企业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审核准备程序
咨询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审核范围、复杂程度组成项目审核组或指定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造价师担任,专业咨询员必须为注册造价师或具备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造价员。
项目负责人接受委托人送审的资料,填列《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委托方应提供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资料,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等。
审核内容
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与充分性。
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
清单项目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真实性审核
签证书面材料中应有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
签证是否有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签证是否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订合同的弥补或动态调整,形式上应双方签章齐全真实。
审核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签证的印章应与投标书中印章相比对,确保签证形式合法、内容翔实合理。
合理性审核
对乙方签证的合理性必须认真审核,防止乙方为了中标,在招标时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通过各种理由洽商签证补回经济损失。
实质性审核
对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
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必要时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现场核实
对签证中的数量一定要现场核实,要求甲方、乙方、中介方三方同时到场,咨询单位审核人员一般安排二人以上参加,认真测量并做好勘测记录。勘测记录由甲、乙方和审核人员签字认可,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并与结算书等一并归档备查。
审核意见与签字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费用确认单”后,应对其依据、实物工作量、完成质量及价格是否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查,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建设单位工程部复核。
建设单位工程部对经监理单位核查认可的“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费用确认单”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相关人员签字后提交造价咨询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对上述文件中的工程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单位成本合约部。
成本部对“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费用确认单”进行复核,确保其符合合同、国家规定及市场实际水平。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造价签证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