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籍补办程序规定如下:
调查核实党员身份
确认党员身份是补办党籍的第一步。这通常需要通过调查核实,包括向原党组织发函询证、派人前往入党地调查等方式,以确保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收集证明材料
补办党籍需要收集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入党情况说明、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原单位党组织的相关证明等。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党员的身份和入党过程。
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确认党员身份后,需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原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委(如部队师以上政治部)组织部门会出具证明,现所在党组织则会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上注明情况和原因,并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
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审查同意后,这些材料将连同入党时所在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恢复党籍
对于因故遗失党员档案的情况,需要按照上述程序补办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并由党支部提出恢复党籍的申请。上级党委在审查同意后,将补办的材料存入本人党员档案。
责任与追究
在补办过程中,如果发现党员身份存在问题,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党员资格,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
建议:
在补办党籍时,建议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并详细记录和保存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以确保补办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材料的完整性。
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或原单位党组织无法提供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组织部门或党工委,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