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简易程序是指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特定的轻微刑事案件所依法采用的,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判审理案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同时,简易程序也是公安机关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及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当场进行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案情简单:
违法事实清楚,无需多方查证即可认定违法事实。
情节轻微:
不涉及其他违法犯罪案件的行为,且对当事人的处罚较轻,如警告或处以较低数额的罚款。
当事人无异议:
如果当事人对执法人员认定的事实有异议,则应考虑适用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的实施可以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并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复杂、重大的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