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法院的立案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原告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起诉状应按照被告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法院审查立案条件
法院在接到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立即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确认书、诉讼须知、调解须知以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
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收到法院的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应在七日内到指定的收费点交款。
逾期未缴费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排期开庭
法院在立案后,会进行排期,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审判长。
排期后,法院会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送达起诉副本和答辩状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后续程序
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判决宣告等步骤,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议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程序,以确保诉讼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