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的命名程序可以根据不同地区或城市的具体规定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园命名程序:
统一命名方式
湖南省××县(市、区)-小地名-树种名-古树/名木公园:适用于多树种古树群。
地理位置命名
根据公园的地理位置命名,例如,位于城市东北方向的公园可以称为“东北公园”。
设施特色命名
根据公园内的设施特色命名,如有很多船只的公园可以称为“船只公园”或“小船公园”。
针对儿童开设的公园,可以称为“儿童公园”。
历史意义命名
以所在地名称、园内动植物特色或有历史意义的名称命名,例如“广西南宁青秀山风景区”、“南宁园博园”等。
通名使用
园:适用于各类公园。
纪念公园:用于纪念特定事件或人物的公园。
雕塑公园:以雕塑艺术为主题的公园。
社区公园:适用于社区内的公园,优先采用“社区公园”作为通名。
口袋公园:适用于小型、便于市民日常休闲的公园。
街心公园: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公园。
功能类型及定位
根据公园的功能类型及定位,参考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的通名使用词库确定通名,并按程序报批后使用。
审批程序
公园命名需要遵循一定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等步骤。
避免重名
对于可能出现的重名或同音公园,需要根据公园的历史、社会知名度、规模大小、区位条件等维度进行细化,确定是否优先保留原名称。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公园命名的规范性、一致性和易于公众识别。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公园的具体特点,选择合适的命名方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