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债权收购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启动项目
发现市场机会后,项目经理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形成立项方案。
立项获得批复(包括股东同意)后,项目正式启动。
尽职调查
访谈转出方,了解管理过程、贷款出现问题的时间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催收、诉讼)等。
查阅资产档案,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信贷档案,了解贷款发放时间、期限、用途、本金金额、利率、当前本金及利息余额等。
查看抵质押物,现场调查了解抵质押物的实际状况、当前状态、实际占管及使用情况、周边环境和情况、影响价值实现的因素、估算价值等。
调查信息整理,尽职调查获得的信息整理存档。
项目可行性分析
综合尽职调查情况,对不良资产债权的有效性、担保的有效性等进行法律判别。
分析主债务人、担保人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分析抵押物的可变现价值,对是否可以信赖作为合作伙伴进行分析判别。
谈判商定方案
以详细的分析论证为基础,以重组为主要手段,通过与债务人及相关方谈判,确定项目方案。
明确交易结构、具体的工作路线图、工作步骤衔接、过程及内容。
审批实施
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
参与审批的人员不参与项目处置。有的项目办事处有权批复,损失大的还需要报总公司批复。
拍卖或协议转让
批复后选择拍卖行,拍卖行再刊登拍卖公告并组织拍卖。有些项目可以协议转让,不必走拍卖程序。
拍卖或协议转让后,签署付款协议,完成债权交接和债权转让公告。
这些步骤确保了不良债权收购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并通过详尽的尽职调查和评估,确保收购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