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起诉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原告还应提交证明其诉讼主张的证据,并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清单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立案庭审查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预交费用
当事人需预交诉讼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案件性质和标的额而定。
法院排期开庭
法院在立案后,会排期开庭,并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会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环节。
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陈述案件事实。
判决与上诉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建议当事人在进行起诉时,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院要求准备齐全所有材料,以确保起诉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