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注销程序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税务局提交税务注销申请。
审核并领取相关证明
税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核发税务注销证明。
申报税款缴纳完毕
企业或个人需要缴清所有税款并领取发票,确保申报的税款全部缴纳完毕。
交回证照
企业或个人需要将税务登记证、税务发票、税务证明等证照交回税务局进行注销。
清缴发票和税款
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办理注销登记
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综合服务窗口或区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实施税务稽查或核准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或核准。
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或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综合服务窗口或区局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其他相关手续
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建议在办理税务注销时,确保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都准备齐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逐步进行,以确保注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