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开采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以下是一些主要步骤和注意事项:
项目核准和取得采矿权
向当地或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申请项目核准。
核准后,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采矿权。
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
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报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安全评价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并报省级安监部门审批。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地质勘查,并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核实。
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向省级安监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采矿许可证。
建设与投产
取得相关证照后,企业可以开始建设和投产。
矿山开采的具体过程
开拓:包括矿山的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充填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采准:在完成开拓工程的基础上,掘进一系列巷道,将阶段划分为矿块,为后续的采矿工作创造条件。
回采:在完成采准工作后,形成矿房进行矿石开采,并将矿石运出。
办理相关证件
需要办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开采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的要求抓好环境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审批
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勘查许可证。
采矿权有偿取得费用
在矿区范围批准后,采矿权申请人需要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缴纳采矿权有偿取得费用,领取采矿许可证,并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矿山关闭和复垦
矿山企业因关闭矿山或者停办、解散等原因停止采矿的,应当提前编制矿山闭坑报告或者附有实测图的开采现状报告,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注销采矿许可证,并进行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
这些步骤和程序确保了矿产开采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环保性,是确保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