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由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向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规划调整申请,并编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调整规划方案。
申报材料包括规划调整的请示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核(备案)表》、规划调整项目的材料、纪要等。
规划调整方案包括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调整涉及的地块编号、地类、土地面积以及规划调整后对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等说明材料。
调整规划
对经审查确需规划调整的,由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审核(备案)表》出具同意规划调整的审查意见。
对经审查不同意规划调整的,由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反馈不同意规划调整的意见。
更新数据库
经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意的,相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规划数据库提交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并由该信息中心出具数据库更新证明。
成果备案
在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数据库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库更新备案并出具数据库备案证明。
规划调整审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将上述办理规划调整流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报送其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同时提交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图件6套及电子光盘4套至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提交相同的成果一套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此外,用地规划调整流程还包括:
申请与受理
用地规划调整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并满足相关政策要求。
申请人需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用地规划调整申请,包括调整方案、规划设计、土地权属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调研与评估
对调整需求进行调研和评估,分析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制定调整方案
根据调研和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调整方案,包括调整范围、目标、措施等。
报批与公示
将调整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审查报批
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实施与监督
经批准后,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调整方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建议在实际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土地调规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