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书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上级党委申请
党支部向上级党委提出换届申请,待组织批准后,上届党组织进行提名候选人上报上级党委,批复后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候选人推荐与审查
候选人可以由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推荐或任命的候选人需要经过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任职条件。
召开党员大会
在党员大会上,清点到会人数,并作出说明。通过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宣布大会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开始选举,统计选票,宣布当选人名单。
差额选举
选举书记时,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即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上级党组织批准
选举结果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正式发文批准任命新的党支部书记,并备案。
任职与交接
任命的书记或副书记不必再经会议选举,自然成为基层党组织的委员。新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将相关情况报请上级党委审批后,委派乡镇干部对新旧干部的工作进行交接。
建议
充分沟通:在选举前,党支部应与上级党委充分沟通,确保选举工作符合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选举过程应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透明公开: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通过以上程序,可以确保选书记的过程规范、公正,选出真正能代表党员利益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