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审判程序的前提是 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提出合法起诉。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对任何刑事案件进行审判,即所谓的“不告不理”原则。只有当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提出合法起诉后,法院才能启动审判程序。
具体来说,审判程序的启动需要经历以下步骤:
原告起诉:
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对某一案件进行审判。
法院受理: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答辩:
被告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开庭审理:
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确保双方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法庭调查:
在开庭阶段,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进行自由辩论,就案件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有权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
宣判:
评议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
以上是启动审判程序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