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通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后,通常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留置措施的审批程序
由监察机关内部的负责人审批,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留置措施的执行地点
通常在指定的留置场所进行,不得在监狱、看守所等司法拘留场所执行。
留置期限
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留置措施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尊重被留置人员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留置通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后,通常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由监察机关内部的负责人审批,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通常在指定的留置场所进行,不得在监狱、看守所等司法拘留场所执行。
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留置措施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尊重被留置人员及其家属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