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排长选举程序如下:
机关下达选拔计划
机关根据部队实际需求,制定选拔代理排长的计划,明确选拔的标准和条件。
群众评议
在连队范围内进行群众评议,广泛征求官兵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连队党支部推荐
连队党支部根据群众评议的结果,推荐表现优秀的士官作为代理排长的候选人。
营党委考察上报
营党委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至旅机关。
机关考核认证
旅机关对候选人进行考核认证,确保其具备担任代理排长所需的能力和素质。
旅主官批准
最终,由旅主官对考核认证通过的人选进行批准,正式任命其为代理排长。
此外,还制订了《士官代理排长工作守则》,明确代理排长的职责权限,确保其在工作中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上述程序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能够胜任代理排长职务的士官。
同时,应定期对代理排长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以保持代理排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