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诉讼程序是指 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因法定事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诉讼。以下是解散公司诉讼程序的主要步骤和要点:
诉讼当事人
原告: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尤其是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时。
被告:应当是公司本身。
第三人:其他股东或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管辖法院
公司解散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与受理
股东需通过书面起诉状(含副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并由法院记录相关内容。
调解与判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如果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股东收购股份,或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法院应及时判决。
经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需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注销。在此期间,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判决效力
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诉讼保全
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
清算程序
如果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公司将进入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进行注销登记和公告公司终止等。
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不能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申请。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
以上是解散公司诉讼程序的主要步骤和要点。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