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提交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审核与签署意见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办理其他必要文件
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如果是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需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施工公开招标审批表、监理公开招标审批表等。
如果是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需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等。
图纸审查与专项审查
总平面方案审查、单体工规证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等。
取得施工许可证
最后,通过上述所有步骤后,建设单位可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工建设。
建议:
建设单位在报建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了解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报建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