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规范是指 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它包括一系列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程序法为实体法的正确实施提供了保障,并且与审判活动紧密相关,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结合与灵活运用。
具体来说,程序法规范涵盖的领域包括:
民事诉讼法: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法:
规定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
行政诉讼法:
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程序。
行政程序法:
规定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行为时应遵守的正当法律程序,如比例原则、禁止差别待遇、信赖保护等。
仲裁法:
规范仲裁程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其他专项程序性规范制度:
如行政复议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
程序法规范不仅是技术性、工具性的法律安排,而且涉及人民的实体权利,因此在法学研究中具有独立的地位。通过程序法规范,可以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与权力得以充分实现或实施,同时确保其应尽之义务和责任得到切实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