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审核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必要材料(如彩色照片、申请表格等)。
提交申请
申请人携带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受理与初步审核
受理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受理机构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详细审核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对于符合签发规定的申请,受理机构会将材料报送至审批签发机构。
审批与签发
审批签发机构在收到材料后,会进一步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签发护照。如果符合签发条件,则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如果不符合规定,则会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制作与领取护照
审核通过后,护照办理机构会开始制作护照。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护照。
整个审核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长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对较快,异地办理可能会稍慢一些。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