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起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逮捕决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会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并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审查逮捕: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会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检察院会出具逮捕证,并由公安机关立即执行逮捕。
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必须在二个月内完成侦查工作。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提起诉讼: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将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交起诉书。
法院审理:
法院在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后,会进行审理,听取检察院的公诉意见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整个逮捕起诉程序旨在确保司法公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有效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