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是指 裁判过程的公平和法律程序的正义。它强调的是正义的过程,即“程序”一词,并包含两个方面:
实体正义的工具和手段:
程序正义是为了得到实体正义,保障结果正义的工具和手段。
内在价值:
程序正义保障人的尊严和人格,保障了人的主体性。
程序正义的核心要素包括参与、中立、对等、理性、信息、及时和终结。它发生在决定人的利益和命运的过程中,其重要程度取决于剥夺人利益和命运的程度。不完全的程序正义有公正的程序但不一定达到公正的结果;纯粹的程序正义,结果本身是没有标准的,只要程序公正,结果就是公正的。
此外,陈瑞华教授结合中国本土情况,提出了“源于中国本土”的程序正义理论,这一理论在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具有很强的学术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