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返还程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必要材料
携带交警开具的暂扣凭证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若暂扣凭证丢失,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并自行书写一份书面声明。
前往交警大队或车管所
前往所属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办理取回驾照的手续。
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还需先交清罚款,并携带教育通知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学习和考试
根据规定,驾驶人在被扣留十五日内,应前往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学习结束后,需要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才可以发还驾照。
归还暂扣凭证
将暂扣凭证归还给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完成相关手续后即可取回驾照及行驶证。
处理罚款和费用
若在扣留期间有罚款未缴纳,需要先交清罚款。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例如制作处罚决定书、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单等费用。
领取驾照
完成所有手续后,可以顺利领取驾照。
建议
及时办理:一旦驾照被暂扣,应尽快办理取回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保留凭证:在办理取回手续时,务必携带好所有相关凭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遵守法律:在整个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