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核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5 01:01:27 手机游戏

信访复核程序是指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或复核请求的法定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信访人应当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或复核请求。

受理与告知

复查复核工作机构在接到复查或复核申请后,应在1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并抄送原受理机关。

审查与办理

复查复核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可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15日内提出复查或复核办理意见,报领导审批后送复查复核工作机构。

提出复查(复核)初步意见

受指定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复核)指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本单位复查(复核)办理意见,报领导审批后送复查复核工作机构。

法制办审核

法制办对复查(复核)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把关。

区政府领导签发

区政府领导签发出具信访复查(复核)意见。

送达与办结

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应当自出具受理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办结。复查(复核)意见书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或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申诉限制

同一事项同一诉求的复查复核机会只有一次,申请人提出复查、复核申请时应当提供新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而不是重复原客观事实。

信访复核程序旨在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申诉权利得到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信访人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