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5 00:17:58 手机游戏

离婚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并提交材料: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与受理: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审理: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判决:法院最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流程相对简便快捷,但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一方坚持离婚的情况,程序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