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两种程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并出示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离婚协议书》。
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无误后,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完全自愿,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诉讼离婚需要提供合法的证据和材料,法院在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准予离婚。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冷静期过后若双方未申领离婚证,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建议在选择离婚程序时,先咨询专业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