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房程序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修房程序:
拟定方案
申请人需要拟定《修补和更新、改造方案》。
业主承认
申请人将《修补和更新、改造方案》提交给区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局,经业主承认后,申请人将《修补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承认明细表》送业主承认。
方案公示
经过业主书面签字通过后,将请求资材在小区内公示7天。
资金拨款
公示期满,业主无异议或异议人数未超出规定的比例,市住所专项修补资金处理通告专户银行拨款。未施工前先来请求修补资金的,先拨付核准金额的30%,竣工检验后再拨付余款。已竣工的,将核准金额一次性拨付到位。
紧急情况下的资金申请流程
房产机构受理请求,请求人安排施工及竣工检验,现场核对和资金划转。
此外,如果是农村自建房,还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
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现场勘查
乡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房申请条件,并制作建房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办理竣工验收
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建议申请人在进行修房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程序,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