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取消(注销)的程序如下:
召开会议讨论:
首先需要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决定是否撤销工会组织。
通过决议:
在会议上,需要讨论并形成撤销工会的决议,并获得必要的票数支持。
向上级工会报告:
将撤销决议上报给上一级工会,请求批准。
办理撤销手续:
根据上级工会的批复,进行具体的撤销手续,包括填写相关注销登记表格、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等。
报告备案:
撤销工会组织后,需要向上级工会报告备案,确保撤销过程的透明和合规。
会员会籍处理:
对于被撤销的工会会员,其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工会组织是因为企业关闭、合并、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被撤销,还需要到本地民政局申请注销有关社团登记证和法人资格证。
建议在撤销工会组织时,详细记录所有步骤和文件,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上级工会保持密切沟通,以获得必要的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