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巡察目标:
明确要巡察的对象和目的,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组织巡察工作会议:
明确巡察工作的目标、内容、流程和责任分工,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制定巡察计划:
根据巡察目标和工作会议讨论结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和方法。
组织调查研究:
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收集必要的数据和信息,为巡察提供支持。
组建巡察小组:
挑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成员组成巡察小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实地巡察:
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情况。
情况报告:
整理巡察过程中收集的信息,撰写巡察报告,反映发现的问题和意见。
材料移交:
将巡察报告和相关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巡察反馈:
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督促整改: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立卷归档:
整理巡察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这些程序确保了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